新乡市生育力保存重点实验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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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章制度
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生育力保存重点实验室 实验耗材管理制度
发布时间:2014-05-30 浏览次数:13


为规范实验室各种低值品、易耗品的管理,本着履行节约、降低成本、提高资金使用效益、切实为科研服务的原则,特制订本管理制度。

第一条本制度由实验室主任及设备和耗材管理员负责监督和执行。

第二条实验室耗材包括实验教学所用的化学试剂、玻璃仪器、电源插座、水性笔、清洁剂、毛巾等低值易耗品。

第三条耗材的管理。由材料管理人员建立购置和发放情况明细台帐。

第四条耗材的使用。严格按照使用说明要求进行使用,避免浪费。领取使用耗材,首先填写材料领用单,必须经过主管主任签字同意,凭领料单到材料管理人员处登记后方可领用,材料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材料准签领用制度,无单或未经签字同意的一律不准发放。

第五条严禁将实验试剂、玻璃仪器等耗品材料挪做它同或用于与本实演项目无关的事项。违者给予警告或报上级部门处理。